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1646年1971年)原名《大清律》(滿語:, Daicing gurun-i fafun-i bithe kooli)是清朝法典,草創於順治三年五月,以《大明律》為基礎,再加以修飾。前後經歷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修訂後才定型。及後《大清律例》一直都在清朝版圖內奉行,直到清朝滅亡為止。

歷史

順治律

根據《大清律例》開首的《世祖章皇帝御製大清律原序》所記載,在清朝入關以後,由於「中夏人民既眾,情偽多端,每遇奏讞,輕重出入頗煩」,為「詳譯明律,參以國制,增損劑量,期於平允」,清世祖敕纂,召集司法官員在朝廷上商議,對哈納等校訂,並以《大明律》作參考,多番修訂之後才得以成書付梓刊布,並命名為《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全三十卷,十冊(1函),律文458條。首冠世祖御制序,繼載剛林疏,吳達海疏,對哈納疏,《大清律總目》。總目之後是順治二年奏定的《大清律附》。其後,在順治十二年又頒發「內院校訂譯發」的滿文本。


《大清律》的特點是「集解附例」,律文之後附相關條例四百三十餘,希望透過各種案例作參考,使官吏能夠作為量刑的依歸。

雍正律

順治律頒行後,惟於律外增修條例,而於律文未嘗更易。康熙九年,刑部尚書對哈納等以舊律內參差遺漏,請詳酌校正,奉旨依議,遂有康熙九年校訂刻本傳世。

至康熙十八年,由於發現後立之新法與原有之舊法有所衝突,所以康熙著九卿詹事科道會同,又再作修訂,但直到康熙駕崩時,修訂還未完成。於是繼任的清世宗雍正下令官員繼續完成修訂,「務期求造律之意,輕重有權,盡讞獄之情,寬嚴得體」。從雍正元年八月開始,到三年八月完成,並於九月初九刊行。此為雍正五年刻本。

乾隆律

乾隆三十三年五月,律例再作大幅修訂,這些訂正增刪改併,合計有1456條之多。

宣統律

光緒三十四年修訂,宣統二年版,定名《大清現行刑律》。宣統律共有389條,並連同附例1327條。至晚清,大清律例中明定的死刑,仍有斬監候、斬立決、絞監候、絞立決四種。

2010年9月26日 星期日

金庸先生的十四部武俠小說

這十四個字分別提到了金庸先生的十四部武俠小說:
飛雪連天射白鹿,
笑書神俠倚碧鴛
  1. 狐外傳》
  2. 山飛狐》
  3. 城訣》
  4. 龍八部》
  5. 雕英雄傳》
  6. 馬嘯西風》
  7. 鹿鼎記》
  8. 傲江湖》
  9. 劍恩仇錄》
  10. 雕俠侶》
  11. 客行》
  12. 天屠龍記》
  13. 血劍》
  14. 鴦刀》
寫作順序:

1955

創作第一部武俠小說《書劍恩仇錄》,「金庸」筆名首次出

1956

《碧血劍》開始在《香港商報》連

1957

寫《射雕英雄傳》連載於《香港商報

1959

《神雕俠侶》開始在《明報》創刊號連

《雪山飛狐》連載於《新晚報

1960

為《武俠與歷史》雜志撰寫《飛狐外傳

1961

《倚天屠龍記》、《鴛鴦刀》、《白馬嘯西風》開始在《明報》連

1963

為《東南亞周刊》撰寫《連城訣

天龍八部》開始在《明報》連

1965

創作《俠客行

1967

創作《笑傲江湖

1969

創作、發表巔峰之作《鹿鼎記

1970

寫《越女劍》。開始修訂全部武俠小說作

1972

《鹿鼎記》連載完畢,宣布就此封筆不寫武俠小

注:金老的《越女劍》不屬於武俠小


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將勤補拙

語本唐.白居易.客詩:「救煩無若靜,補拙莫如勤。」以勤勉努力來彌補笨拙。

自認天生的不足,既沒別人的天份聰慧,也沒別人的恆心專注。不過,隨著年月的過去,當自己面對越多的挫敗後,需要的,始終都是努力洗心革面的衝破自己本身擁有的不足與影響成功的障礙。天資不夠,最好別怨天尤人,只要時間容許,將勤補拙;也許甚麼都比別人慢,比別人落後,甚至過程也許比別人來得痛苦,但收獲,始終永遠屬於自己,任何人都拿不走。

source: http://mountain_pen.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771560